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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妇联积极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民生工程工作

 
省妇联积极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
 
建设民生工程工作
 
    2010年,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被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中,并确定由省妇联负责实施。省妇联党组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,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留守流动儿童民生工程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,儿童部为责任部门。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了2010年全省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,在省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扩大会上进行了再动员、再部署,要求全力以赴、精心实施、确保实效,把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办成幸福之家、关爱之家、成长之家。为实施好这项民生工程,省妇联首先开展了调研工作,摸清情况。一是吃透上情。认真学习领会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》精神和省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,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。主动与省民生办联系,了解实施民生工程的具体步骤和工作方法,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,力求做到思路清、方法明、措施实。二是摸清外情。学习外省经验,借鉴他们在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中的宝贵经验。并通过拜访省财政厅、省文化厅、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,了解他们实施民生工程的经验和做法。掌握市场信息,对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所需的图书、书架和文体用品进行市场调研,掌握基本情况,为配合政府采购做好准备。三是了解下情。通过下基层、电话联系、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调研,了解基层留守儿童工作状况和需求,察看乡镇文化室建设情况,为制定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实施方案提供依据。其次制定方案,积极落实。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分三年实施,总投入2616万元。省妇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2010年《安徽省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实施办法》,明确了建设原则、目标任务、建设标准和项目管理、保障措施等,为实施好农村留守儿童民生工程提供制度保障。同时下达了安徽省2010年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分配计划,要求各市妇联在选点时实行“三个优先”:即优先安排61个县(市),优先安排留守流动儿童较集中、工作基础较好的县(市),优先安排已建综合文化站的乡镇。目前,省妇联正通过进一步的调研,制定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管理考核办法,规范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的实施步骤、程序和方法,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工程扎实推进、富有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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